四問公路收費管理條例 部分條款引質疑
1、“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
2、“高速公路因改建擴容增加投資需調整收費年限的,可依據有關規定重新核定”;
3、“還貸、經營期滿后,除由公共財政承擔養護費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則收取通行費,收費年限可按公路的兩個大修周期進行核準。”
● 改革當緩解公眾焦慮
縱觀意見稿全文,有一些亮點,比如對裝載鮮活農產品的運輸車輛免收通行費,全國范圍內二級以下公路均不得收費,對公路經營者違規的處罰上限提高到50萬元等。但是,也有些條款與公眾訴求背道而馳。
按現行規定,公路收費期滿后即應停止收費,但意見稿傳出節假日免費政策可使公路收費期限延長,高速公路改擴建也可延長收費期限。這就意味著,公路實際收費期限很可能會延長,只要這條公路沒有報廢,似乎就要收費不止。
意見稿刪除了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37條**款“還貸公路在批準的收費期限屆滿前已經還清貸款、還清有償集資款的,必須終止收費”,這是否意味著,即使投資的公路已經收回成本,也仍然要繼續收費?
在收費標準方面,意見稿規定“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可根據**流量、當地物價指數變化情況等因素適時予以調整”。這個規定有一定道理,但我擔心,它可能給提高收費標準開口子。
公路應該姓“公”,具有公益屬性,這是人們經久不息的呼吁;公路高收費、濫收費阻礙物流、影響經濟發展,這是各方的共識。如果不能明確這些原則,收費公路制度的改革可能難逃“與民爭利”的嫌疑。
● 先公開收費信息
在討論公路收費問題時,全面的信息公開必須走在前面。
此次意見稿中規定,“收費公路及收費站名稱、收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期限、通行費收支以及養護管理目標完成情況等信息,應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對此,公眾的疑問是,“應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是強制必須公布嗎?
紓解公眾在類似問題上的質疑和憂慮,還需**運輸部進一步明確“信息公開”、“延長收費”的先后順序。如果收費公路的綜合收入、建設養護成本、還貸款項、還貸期限等,都讓公眾霧里看花,那么,諸如“受免費政策影響便延長收費”,“還貸、經營期滿后收取的通行費”等,都有可能引來巨大爭議;
還有,“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可根據**流量、當地物價指數變化情況等因素適時予以調整”這一條,如果沒有足夠的信息公開,公眾也會擔心,它會不會在建設、經營和管理方的合謀之下,淪為“我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比如,既然強調了“省級以上**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閉式的收費公路,推行聯網收費和電子不停車收費,并逐步實現全國聯網”,那么,應該以此為數據基礎,擴大信息公開范圍,并引入專業審計、公共監督等,讓收費公路透明公開,經得起推敲質疑。
● 節假日通行費豈能“秋后算賬”
去年8月,國務院批轉了**運輸部等五部門制定的《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此舉給飽受公路收費之苦的公眾省下了真金白銀,提高了公路通行效率,備受社會好評。然而,免費政策尚未滿周歲,“收費公路若受免費政策影響擬可延長收費”的消息就讓人愕然,這樣的“秋后算賬”跟不免費有何區別?
節假日免收通行費政策從一開始就受到一些人的抵觸。政策實行后,一些高速公路宣稱損失多少億元,要求給予補貼,或是采用免稅、變更收費年限的方法予以彌補。倘若以此為由允許延長收費年限,則正中這些既得利益者的下懷,也讓改革從起點回到原點。
有關部門必須堅定立場,敢于打破利益堅冰、攻破利益堡壘。
● 四問公路收費
1問:公路收費會否無期限延長
《修正案》關于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中增加了“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
有網友稱,據此規定,因免費政策吃進去的終究還是要吐出來。一年享受20天的免費通行,如果為此延長收費年限,將會付出更多的通行費。
專家觀點:
不應找借口推遲收費年限——北京**大學教授趙堅
之所以規定四個重大節假日收費公路免費,就是因為大家對高速公路收費意見大而做的一種安撫。
現在面臨的現實問題是,高速公路負債已達到數萬億元,這么多債務什么時候能還完?25年收費年限更像是一廂情愿的事情。即使節假日不免費,到25年也還不完款變成免費公路。
所以這次的條例修改更像是找更多的借口來推遲還款年限,延遲免費期的到來。
可考慮減免企業部分稅費——**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張柱庭
按理說,收費期到后,不管是否還清債都應停止收費,就算企業有損失,那在投資的時候就應該做好測算和風險評估。但是,目前全國收費公路的債務將近3萬億。尤其是西部地區,按照現在的流量,25年甚**30年內還完**夠嗆。之所以推出節假日免費后可延長期限的政策,也正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投資方的權益。
但這并不是好的辦法,也希望在這次征求意見中找到更好的辦法。我覺得可以參照國際上的做法,這一類基礎**更多體現公益性的,應該考慮減免部分稅費,用這樣的方式對節假日免費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進行補貼,而不一定非得用延長年限的方式。
2問:公路收費是否背離公益性
針對此次修正案的多處新規,部分網友認為對高速公路經營者頗為照顧。公路本身就有公益性和公共性的屬性,理應以非收費公路為主,收費公路為輔。我國的高速公路和一級等重要公路路段的高收費現象已經背離公路的公益性屬性。應該讓收費公路回歸公益,讓公路真正成為微利或免費的公共產品。
**運輸部此前表示,將研究和完善構建“兩個路網體系”,即統籌發展以主導的高速公路為主的低收費、高效率“收費公路體系”和以普通公路為主的體現普遍服務的“非收費公路體系”。“非收費公路體系”將占全國公路總里程的96%以上。
專家觀點:
公路的公益性不代表免費——**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張柱庭
公路**本身有公益**的屬性,但公益性不代表是免費。未來公路將進行分類管理,普通公路(一級及一級以下)應該不收費,目前我國還只是二級及二級以下公路不收費,下一步要加快進度,實現一級公路不收費,這實際上體現了普遍性的服務。
另一方面,高速公路則應該體現的是選擇性通行,它不是生活必需品。通過這幾年農村公路及國省干線的建設,高速公路所在地區一般都有一條平行的普通公路,普通公路則是免費的。通過已實施的幾個節假日免費情況看,在高速公路擁堵的時候,并行的普通公路往往并不擁堵。因此這還可以看作是消費觀念問題。
3問:為何到期后還允許繼續收費
修正案規定,高速公路因改建擴容增加投資需調整收費年限的,可依據本條例有關規定重新核定;還貸、經營期滿后,除由公共財政承擔養護費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則收取通行費,收費年限可按照公路的兩個大修周期進行核準。
公路養護費是一筆大開支。數據顯示,2010年北京全市收費公路的養護經費支出為8.75億元。于是有網友說,收費公路年年需要養護,根據意見稿,將難有“免費”的**。
專家觀點:
應通過制度設計降低收費——北京市政協委員、經濟學家馬光遠
高速公路改擴建的問題應該有嚴格的程序和明確的規則,隨便動一動就要延長收費年限是不合適的。要根據改擴建的投入、后期確定的收費標準和回報期來進行。
修改《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初衷,應該是嚴格規范收費期和收費標準,治理多年來收費公路的種種亂象,應該通過制度設計,降低收費標準,而不是繼續找借口,維持收費公路暴利的現狀。
收取養護費由定標準——**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張柱庭
如果批準的收費期到期了,理論上就進入不許收費階段,相當于收費終止。但我國的公路是屬地管理,高速路的養護成本很貴,當地方的財力認為達不到滿足高速公路養護時,養護部門可能需要雇用企業用收通行費的方式來運作,滿足養護管理支出。用于養護支出收取的通行費和現在的收費標準不是一個重量水平的,會比現行通行費大幅下降。養護費用有定額標準,即使收取費用也只能夠滿足成本需要,不可能進行牟利。
4問:公路能否變成完全由投資
修正案擬規定,非收費公路的發展資金由公共財政承擔;收費公路以高速公路為主體,其發展資金除公共財政投入外,可利用社會融資方式籌集,通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償還。
有人認為,隨著財政收入今非昔比,“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模式應該轉變為投資為主,從而向取消過路費過渡。
專家觀點:
收費還貸不可能馬上改變——**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張柱庭
雖然從數量上看,全國高速路里程已經超過了美國,但美國好多高速路是雙向8個車道甚**10多個車道,而我國高速路大多是雙向4車道,和美國的8萬公里高速路不是一個重量級的。有的地方再次出現擁堵,實際上是新一輪公路基礎**建設還不能滿足需求的表現。
高速公路還有很大的后續發展空間?!百J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模式還不可能一下子改變。目前,普通公路的修建基本上以財政為主,約90%以上,企業也不可能投資不收費的路。
全國每年財政收入10萬億元,按照“十二五”規劃,每年全國公路建設的投資總額要完成1萬億,財政資金能夠保障的約占18%到20%,缺口是80%。而且這20%的財政資金大部分用來修建等級低、造價低的普通公路,把高速公路留出來讓給銀行貸款和企業投資。所以即使財力增強,要拿出財政10%來建公路也是不現實的。
● 收費公路不能留延期隱患
出臺《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是為了規范公路收費行為,杜絕違法亂收費現象,征求意見稿不乏亮點。但其中也有部分條款留下了超期收費甚**亂收費的隱患。
去年8月2日,有關部門發布《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盡管免費時期**春節、清明節、勞動節以及國慶節,免費車輛也只是7座以下(含7座)載客車輛,但讓利于民的姿態,值得拍手稱快。可如今“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一免一延之間,讓人哭笑不得——免費用天統計,延期用年計算;
免費只限部分車輛,延期卻包含所有車輛。
征求意見稿明確經營性公路收費年限長為25年和30年,卻又在其后規定“高速公路因改建擴容增加投資需調整收費年限的,可依據本條例有關規定重新核定”。所謂“調整收費年限”,其實就是增加年限。也就是說,無論收費了多久,無論是否還清貸款,只要再改擴建一下,就可繼續收費,甚**于循環往復無限期收費。如此一來,長收費年限形同虛設,這一條款可謂大的隱患。
即便無處可改擴建了,“還貸、經營期滿后,除由公共財政承擔養護費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則收取通行費”,這幾乎等于收費公路將“**收費”。只要公路存在**,肯定需要“養護管理”**,那就能繼續收費**,只不過費用會有所降低。燃油稅推出的初衷,即為通過征稅的辦法從油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養路等費用,如果再收養護費,豈不有所抵觸?
“不收費公路將占全國總里程96%以上。”這是**部曾經的宣示。倘若這三條新增條款得以實施,這一宣示何時實現就幾乎沒了明確的預期。市場經濟之下,收費與免費之間的利益博弈,一刻都不會停止。但公眾利益才是大的利益,也是應維護的利益。收費公路延期的隱患,必須及時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