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制改為陳述制 外資準入將進一步放寬
商務部日前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出資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揭露征求意見。 此法一旦通過,將完成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公司法》、《外資公司法》和《中外合作經營公司法》)合一,外商逐案批閱辦理模式將完畢,進入“有限答應加全部陳述”外資準入新時代。
根據新的規則,《外國出資法》不再將公司的組織形式作為辦理目標,取消了現行對外商出資的逐案批閱體系,采取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外資辦理方式,減少了外資約束性辦法,放寬外資準入,強化信息陳述。
商務部官員表明,全部陳述加有限答應的辦理準則,將從外資公司的事前批閱轉變為事中過后監管,更有利于吸引外資和再次敞開。
據悉,《外國出資法》還將歸入外資并購、安全檢查等重要準則。
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高玉偉以為,外國出資法契合當時所面臨的外資新形勢。對內來看,實際使用外資接連五年超過千億美元,且構造上已有嚴重變化,外資更多投向服務業,投向制作業方面接連三年負增加。并且引資也需堅持依法合規,發揮新法的**和股動效果,推進構建敞開型經濟新體系。
對外來看,當今全球經貿競賽態勢雜亂,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同伴協議》(TPP)和《跨大西洋貿易和出資同伴關系協議》(TTIP)等機制倒逼進步敞開辦理法治化水平。
信息**助理研究員鄒士年表明,放寬外資準入既是當時經濟體系改革的深化,也是構建敞開型經濟新體系的需求。外資準入的放寬將添加國內市場的競賽,愈加推進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效果。
上一年11月初,就《外商出資工業輔導目錄》修訂稿揭露征求意見。修訂稿大幅縮減了約束外商出資工業條目,從本來的79條減少到35條。
修訂后的目錄鼓舞外商出資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制作、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范疇,鼓舞外資在研制環節出資,推進引資、引技、引智有機聯系。一起,一切外資股比規則原則上都要在目錄中列明,允許類項目不對外資進行股比約束。
商務部公布的統計數字顯現,上一年外商出資新設立公司23778家,同比增加4.4%;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約為1196億美元,增加1.7%,接連23年堅持發展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