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車準入管理將變更 新規定9月1日實施
近日記者獲悉,工信部有關部門正在著手制定掛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的準入管理制度,該準入管理制度將掛車從專用車中出來,對掛車的三大類產品——半掛車、全掛車和中置軸掛車分別進行要求和準入管理,正式實施日期是今年的9月1日。
據悉,2011年12月31日工信部發布的工信部聯產業【2011】632號文,即“關于進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貨車安全技術性能 加強車輛《公告》管理和注冊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632號文),是促使掛車準入管理制度制定并實施的主要原因之一。632號文明確指出,自 2012年9月1日起,全掛車納入《公告》管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公安機關**管理部門按照《公告》辦理全掛車注冊登記。
要想對全掛車產品及生產企業進行《公告》管理,主管部門必須出臺相應的文件。據有關人士透露,有關掛車的管理細則工信部將在“兩會”之后著手制定。
據專家介紹,2009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工產業【2009】45號文《專用汽車和掛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對8類專用車產品,如專用客廂車、專用貨車、專用作業車、通用貨車掛車、其他掛車、特種作業車、消防車、特種作業車底盤等進行統一的準入管理規范。之后,國務院辦公廳又下文對專用汽車新增企業進行管控,要求專用汽車新增企業必須要對原有公告內企業進行兼并重組。
這一規定盡管有效地抑制了專用汽車生產企業數量的增加,但同時也滋生了倒賣資質的不良現象。近5年來,專用車生產企業資質的倒賣現象在業內司空見慣,一個資質價格從1000萬到3000萬元不等,社會影響極差。從這個角度上來考慮,適時放開專用汽車準入門檻,并從掛車準入上放開為合適。
業內廣泛關注的是,對掛車尤其是全掛車如何進行門檻的設定。掛車共分為三大類,即半掛車、全掛車和中置軸掛車,其中,對國內全掛車的管理制度問題一直是企業呼吁多的。